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服务领域 > 行政案件 > 行政诉讼
济南行政诉讼律师:戴某诉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行政验收案
分享到: 更多

 

基本案情

  2011年11月,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作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结果通知》,认定馆驿街以南棚户区改造工程1-8号楼及地下车库的消防设施抽查合格。戴某对该通知不服,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
  2012年10月,济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作出(2012)高行初字第2号行政裁定,认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结果通知》属技术性验收通知,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裁定驳回原告起诉。2013年1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济行终字第223号行政裁定,撤销原审裁定,指定济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定认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是对建设工程消防设施质量监督管理的最后环节,备案结果中有消防竣工验收是否合格的评定,具有行政确认的性质,是消防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司法审查。
意义点评
  本案属于新类型案例,明确了消防备案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拓宽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本案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行政审判案例》第七卷收录,并获2013年度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

 


友荐云推荐
最新文章
  1. 济南行政诉讼律师:探析派出所在行政诉讼中的
  2. 济南行政诉讼律师:政府不作为与行政赔偿责任
  3. 济南行政诉讼律师:文书加盖公章 城管执法局
  4. 济南行政诉讼律师:不服公安处罚的起诉如何计
  5. 济南行政诉讼律师:杨某诉济南大学不履行授予
  6. 济南行政诉讼律师:齐某诉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道
  7. 济南行政诉讼律师:姜某诉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
  8. 济南行政诉讼律师:鲁某面粉有限公司诉山东省
  9. 济南行政诉讼律师:山东某国际传媒有限公司诉
  10. 济南行政诉讼律师:旅顺某汽车有限公司诉济南
热门点击
  1. 考试作弊被学校开除 一审认定处罚过重
  2. 行政诉讼原告
  3. 行政诉讼被告
  4. 关于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
  5. 行政诉讼证据的特性
  6. 人民法院不受理的行政案件
  7. 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的管辖
  8. 行政案件的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9. 行政诉讼费用由谁负担?
  10. 行政判决的种类包括哪些?
律所地址
济南律师,济南律师服务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 舜泰广场8号楼B区20层
联系方式
手 机 13153186795  18764085338
Q Q 济南律师,济南律师咨询,济南法律咨询 济南律师,济南律师咨询,济南法律咨询
  E-mail jnlsfw@126.com
  微信号 jnlsfw
济南律师,济南律师服务
来访路线
公交路线115路、K301路、303路、305路、306路、303路支线、325路 高新开发区站 下车
116路、119路、202路、K160路 舜华路南口站 下车
自驾车经十东路与舜华路交叉口北行,见路口右转即到
高新区沿舜华路南行,过齐鲁软件学院见路口左转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