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服务领域 > 民事案件 > 案件执行
法院可否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
分享到: 更多

法院可否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第1款的规定,对被执行人收入的执行,可采用扣留、提取的方法进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扣留是指人民法院通知储存有被执行人收入的单位,不准被执行人提取或转移该项收入;提取是指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那部分收入从储存单位取出,以便交付给权利人。被执行人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稿酬、农副业收入等。与被执行人收入有关的单位,是指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以及其他向被执行人支付各种收入的单位。济南执行律师

  被执行人的收入是被执行人的生活来源,关系到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切身利益,因此,人民法院在决定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保留生活必需费用,不能因执行使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发生困难。这是由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性质所决定的。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接到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有关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一次或分期提取一定的收入,并交给权利人,或通过人民法院转交,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拒绝。

 


友荐云推荐
最新文章
  1. 申请执行人须知
  2. 被执行人须知
  3. 人民法院案件执行流程
  4. 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中止执行?
  5. 行政案件如何执行?
  6. 什么是执行担保
  7. 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的情
  8. 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
  9. 法律对限制被执行人出境的相关规定
  10. 人民法院对案外人异议的相应处理
热门点击
  1. 人民法院案件执行流程
  2. 被执行人须知
  3. 申请执行人须知
  4. 执行案件的管辖法院
  5. 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
  6. 哪些法律文书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7. 法院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8. 现实中规避法院执行的具体表现形式
  9. 当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时如何追加案外人为被
  10. 如何申请对仲裁裁决书强制执行
律所地址
济南执行律师,山东执行律师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 舜泰广场8号楼B区20层
联系方式
手 机 13153186795  18764085338
Q Q 济南律师,济南律师咨询,济南法律咨询 济南律师,济南律师咨询,济南法律咨询
  E-mail jnlsfw@126.com
  微信号 jnlsfw
济南执行律师,山东执行律师
来访路线
公交路线115路、K301路、303路、305路、306路、303路支线、325路 高新开发区站 下车
116路、119路、202路、K160路 舜华路南口站 下车
自驾车经十东路与舜华路交叉口北行,见路口右转即到
高新区沿舜华路南行,过齐鲁软件学院见路口左转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