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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情侣分手 能否要回馈赠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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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情侣分手 能否要回馈赠的礼物

恋爱中的男女通过互赠礼品表达情感是人之常情,今年31岁的女青年李娟给热恋中的男友方亮买了一块手表作为礼物。然而不久,男友却提出分手。李娟在伤心之余向法院起诉要求方亮返回手表。日前,市中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驳回了李娟的诉讼请求。济南律师服务网

【案件回放】

    李娟和方亮相识恋爱后,李娟为稳固双方的感情,花钱购买了一块价值6248元的浪琴男士手表赠送给方亮。之后不久,方亮就开始拒绝与李娟见面,直至最终提出分手。分手后,李娟多次向方亮索要手表但都遭到了拒绝。不得已,李娟向法院起诉要求方亮返还手表,或者支付手表价款6248元。

    庭审中,李娟认为,当初赠送手表的行为是建立在方亮愿意与自己恋爱、结婚的基础上的,是附条件的赠与。现在双方之间已经终止了恋爱关系,因此有权撤销赠与,要求对方返还赠与物。方亮则对李娟赠送手表一事予以否认,表示从未收到过手表。方亮辨称,恋爱期间,自己请李娟吃饭、购买礼品等花费了1万余元,即使收到过手表也是男女朋友之间的正常交往,所以不同意李娟的诉讼请求。

    为证明方亮收到过自己赠送的手表,李娟向法庭提供了电话录音、短信记录等证据。对此,方亮认为录音中并未提及手表的事情,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也并非自己所有,无法证明收到过手表。

【以案说法】

    从李娟提供的电话录音看,方亮对李娟提出的归还手表事宜并未提出反对意见。相反,方亮在电话里曾表示无钱归还李娟买手表的费用。可见,李娟赠送方亮手表的事实客观存在,法院予以了认定。

    但是,婚姻和恋爱关系的成就应以感情为基础,李娟主张的赠与行为所附的条件为结婚、恋爱,缺乏依据,有违常理。况且礼物的价值并非十分昂贵,该行为并未影响到李娟的生活。

    同时,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方亮已经确认收到李娟赠与的手表,该财产权利已经转移,李娟要求撤销赠与,返还手表没有法律依据。

【法条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195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济南律师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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