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服务领域 > 民事案件 > 婚姻继承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的法律规定
分享到: 更多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的法律规定

依据指引:
  <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济南律师服务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二>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济南律师服务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友荐云推荐
最新文章
  1. 济南律师服务网:婚姻继承业务服务项目
  2. 济南律师讲离婚(18)——离婚诉讼中的法定期限
  3. 济南律师讲离婚(17)——离婚诉讼中的调解原则
  4. 济南律师讲离婚(16)——离婚财产分割
  5. 济南律师讲离婚(15)——无效婚姻
  6. 济南律师讲离婚(14)——禁止结婚的两种情况
  7. 济南律师讲离婚(13)——离婚诉讼十大误区
  8. 济南律师讲离婚(12)——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
  9. 济南律师讲离婚(11)——公司股权的常见处理办
  10. 济南律师讲离婚(10)——解析重婚罪
热门点击
  1. 济南律师讲离婚(1)——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
  2. 济南律师讲离婚(2)——离婚诉讼的注意事项
  3. 济南律师讲离婚(3)——离婚前的准备
  4. 济南律师讲离婚(4)——何谓家庭暴力,如何应对
  5. 济南律师讲离婚(5)——签署离婚协议常见的十
  6. 济南律师讲离婚(6)——诉讼离婚向哪个法院起
  7. 济南律师讲离婚(7)——关于子女抚养的十大问
  8. 济南律师讲离婚(8)——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
  9. 济南律师讲离婚(9)——法院离婚流程
  10. 济南律师讲离婚(10)——解析重婚罪
律所地址
济南离婚律师,济南继承律师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 舜泰广场8号楼B区20层
联系方式
手 机 13153186795  18764085338
Q Q 济南律师,济南律师咨询,济南法律咨询 济南律师,济南律师咨询,济南法律咨询
  E-mail jnlsfw@126.com
  微信号 jnlsfw
济南离婚律师,济南继承律师
来访路线
公交路线115路、K301路、303路、305路、306路、303路支线、325路 高新开发区站 下车
116路、119路、202路、K160路 舜华路南口站 下车
自驾车经十东路与舜华路交叉口北行,见路口右转即到
高新区沿舜华路南行,过齐鲁软件学院见路口左转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