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服务领域 > 民事案件 > 婚姻继承
济南离婚律师: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
分享到: 更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第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济南,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如历下区和天桥区。因此,在办理 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第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第六、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此外,全国各地婚姻登记机关还有一些的自己单独的做法,以北京市为例,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试行)》就规定,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时要进行适当调解;另外,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离婚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时要分别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要交由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名。

    济南律师服务网(www.jnlsfw.com)


友荐云推荐
最新文章
  1. 济南律师服务网:婚姻继承业务服务项目
  2. 济南律师讲离婚(18)——离婚诉讼中的法定期限
  3. 济南律师讲离婚(17)——离婚诉讼中的调解原则
  4. 济南律师讲离婚(16)——离婚财产分割
  5. 济南律师讲离婚(15)——无效婚姻
  6. 济南律师讲离婚(14)——禁止结婚的两种情况
  7. 济南律师讲离婚(13)——离婚诉讼十大误区
  8. 济南律师讲离婚(12)——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
  9. 济南律师讲离婚(11)——公司股权的常见处理办
  10. 济南律师讲离婚(10)——解析重婚罪
热门点击
  1. 济南律师讲离婚(1)——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
  2. 济南律师讲离婚(2)——离婚诉讼的注意事项
  3. 济南律师讲离婚(3)——离婚前的准备
  4. 济南律师讲离婚(4)——何谓家庭暴力,如何应对
  5. 济南律师讲离婚(5)——签署离婚协议常见的十
  6. 济南律师讲离婚(6)——诉讼离婚向哪个法院起
  7. 济南律师讲离婚(7)——关于子女抚养的十大问
  8. 济南律师讲离婚(8)——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
  9. 济南律师讲离婚(9)——法院离婚流程
  10. 济南律师讲离婚(10)——解析重婚罪
律所地址
济南离婚律师,济南继承律师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 舜泰广场8号楼B区20层
联系方式
手 机 13153186795  18764085338
Q Q 济南律师,济南律师咨询,济南法律咨询 济南律师,济南律师咨询,济南法律咨询
  E-mail jnlsfw@126.com
  微信号 jnlsfw
济南离婚律师,济南继承律师
来访路线
公交路线115路、K301路、303路、305路、306路、303路支线、325路 高新开发区站 下车
116路、119路、202路、K160路 舜华路南口站 下车
自驾车经十东路与舜华路交叉口北行,见路口右转即到
高新区沿舜华路南行,过齐鲁软件学院见路口左转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