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服务领域 > 行政案件 >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中的复议前置问题
分享到: 更多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中的复议前置问题

所谓的复议前置,是指行政争议发生以后,相关人必须先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允许在未经复议的情形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目前,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对此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人民政府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决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济南律师服务网

 


友荐云推荐
最新文章
  1. 借用资质发生工伤如何确定责任承担
  2.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的条件
  3.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和联系
  4. 专利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范围
  5. 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哪些?
  6. 行政复议的申请形式
  7. 工伤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哪些?
  8.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中的复议前置问题
  9.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10. 行政复议的范围
热门点击
  1. 行政复议法对公民有什么用处
  2. 行政复议的范围
  3.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4.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中的复议前置问题
  5. 工伤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哪些?
  6. 行政复议的申请形式
  7. 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哪些?
  8. 专利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范围
  9.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和联系
  10.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的条件
律所地址
济南律师,济南律师服务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 舜泰广场8号楼B区20层
联系方式
手 机 13153186795  18764085338
Q Q 济南律师,济南律师咨询,济南法律咨询 济南律师,济南律师咨询,济南法律咨询
  E-mail jnlsfw@126.com
  微信号 jnlsfw
济南律师,济南律师服务
来访路线
公交路线115路、K301路、303路、305路、306路、303路支线、325路 高新开发区站 下车
116路、119路、202路、K160路 舜华路南口站 下车
自驾车经十东路与舜华路交叉口北行,见路口右转即到
高新区沿舜华路南行,过齐鲁软件学院见路口左转即到